重庆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
一、根据医保抵销政策,重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档报销比例为40%;二档抵销比例为45%。
二、根据低保户救助政策,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剩余费用,可再报销60%。
重庆低保户住院报销办理
在出院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医疗卡,两项报销费用可一并办理。
重庆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据介绍,一档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为:一级医疗机构75%—80%,二级医疗机构55%—60%,三级医疗机构35%—40%。二档报销比例在一档基础上提高5%。报销比例较之以前平均提高了5%—10%。
一档参保居民报销封顶线从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6万元,二档封顶线从每人每年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重庆市现在的救助标准是多少?
现重庆市城市低保标准636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515元/人·月。我区按照城乡低保统筹工作要求,将农村低保标准同步提高到城市低保标准水平,其差额部分121元/人·月以生活补贴的形式发放。
现重庆市特困救助标准827元/人·月,护理补贴中:全护理人员300元/人·月,半护理人员200元/人·月,全自理人员50元/人·月。
现重庆市孤儿生活费标准1277元/人·月。
现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1225元/人·月。
重庆农村低保户享受哪些医疗补助政策?
我市当前对农村低保人员在医保方面有以下优惠政策:
1、享受参保资助,资助标准为:对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统一按当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2、享受普通疾病医疗救助,资助标准为: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中需院外维持治疗的重残重病人员、80岁以上的城乡低保对象,其普通疾病限额门诊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对限额门诊救助对象以外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其门诊救助年封顶线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对重点救助对象在一级、二级医疗机构的普通疾病救助比例不低于80%;对其他救助对象在一级、二级医疗机构的普通疾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3、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助标准为: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的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不低于60%。重点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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