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保申请政策
办理条件
凡具有重庆市户籍居民,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和其他相关情况,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渝府办〔2017〕33号)规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按程序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任一成员的户籍地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其申请确有困难的,应当主动提供帮助。
申请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明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并签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3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15元。
申请审核审批流程
户主向所在地的镇(街)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镇民政办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初次人员名单公示→镇民政办再次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填发低保证以及最终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公示→按月发放低保金
申请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窗口办理:各街镇公共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不包括群众评议和公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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